材料学院2024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1:10   来源:    阅读量: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控,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湘大研发﹝20223号)、《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2号)、《关于2024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我院制定以下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答辩相关工作安排,请各位导师、研究生严格按照我院要求完成毕业与学位答辩相关工作。

1、学位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学校将于4月上旬组织学位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41日下午16点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首次查重申请,并上传匿名版的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逾期系统将关闭。

2、学位论文随机抽查评审:研究生院学位办从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学院同意进入答辩环节的学位论文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0%具体抽检名单届时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抽中的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查重申请匿名版学位论文。

具体抽检名单请关注后续通知。

3、学院论文外审:未被学校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外审,外审论文送审格式参照抽检盲审论文格式。送外审时间为:420日,请各组秘书在512日前汇总外审意见并提交学院。

4、学位申请审核:拟申请学位答辩、毕业与学位答辩的研究生于512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创新成果登记,并按类型提交答辩申请。待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答辩秘书方可系统分组,才能开展后续的答辩事宜。

5、学位论文答辩:518-25日期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事宜,线上答辩的要求参照现场答辩要求执行,所有线上答辩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包括现场答辩)需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秘书于525日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c.xtu.edu.cn/info/1025/3180.htm)。

6、学位论文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在658:00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未按时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请留足时间给导师或学院审核或退回修改,系统将于6524点关闭,逾期系统关闭后,后果自负。

7、学位材料: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在528日前将学位按要求整理后交给答辩书,答辩秘书按照归档要求于63日前将材料上交学院,以便学院如期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议。学位材料内容及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8毕业工作安排:仅申请毕业的学生,毕业各时间节点与要求,除论文抽查评审环节和毕业材料外与学位答辩一致。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2号)、《关于2024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培养质量直接负责,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各组答辩秘书务必认真做好本次毕业与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和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310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接待日”工作方案 下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