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联席会议

时间:2018年05月27日 00:00   来源:材料学院    阅读量:

  学院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学院改革与发展重要事项,履行学院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成员包括学院正副书记、正副院长、院党委委员和工会主席。根据研究工作内容,由书记或院长召集主持会议。

  成员:欧阳晓平 王金斌 胡义伟   孙立忠 马增胜    罗兆祥 谢淑红 齐福刚

  

院党政联席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和学校有关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定改革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招生就业、对外合作、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决定岗位设置、人才引进、考核、奖惩、出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办学资源调配以及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关系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决定经院党委会议提出,需要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七)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政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一)党政联席会议由院长或者书记召集和主持。涉及党建工作的议题由书记主持,涉及行政工作的议题由院长主持,属于党政工作交叉性质的议题由书记或者院长主持。书记、院长因故均不能出席时,会议一般不得召开。讨论涉及“三重一大”议题时,书记和院长应当同时到会。

(二)党政联席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到会方可召开。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且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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